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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通史第九章 明朝的集权和裂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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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

明朝的集权和裂变

(1368年~1644年)

从1368年正月初四,朱元璋在应天府(今南京)正式建国称帝起,到1645年弘光政权覆灭,共278年,明先后经历了16个皇帝。

明太祖即位后,又经过20年征战,统一了全国。

疆域东北达日本海,西达哈密,北达乌第河。

他在政治、军事等方面废除丞相制,集军政大权于一身,加强了中央集权。

在经济上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为主要措施,为明代社会经济的繁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
明成祖年间,明帝国达到了全盛时期,疆域最为广大。

自正统朝(1436年)开始,宦官当权,吏治腐败,土地兼并加剧,内忧外患使明朝一落千丈,虽然有张居正、海瑞等能臣的支撑,但已是积重难返。

阶级矛盾的激化最终导致了明朝的衰败灭亡。

崇祯十七年(1644年),李自成领导的起义军攻占北京,弘光政权的延续政局不久即被清军推翻,宣告了明朝的彻底灭亡。

总的来看,此时我国的科技已落后于西方。

经济上的典型特点是我国在东南沿海地区零星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。

航海上的主要业绩是15世纪初郑和的7次下西洋,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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